學務處單位資料
「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
單位:學務處
2026/10/07
一、本署持續推動旨揭計畫,鼓勵青年針對所關心之社會議題 展開志願服務行動,引導其結合所學與專長,以實際行動 關懷社會,發揮志願服務之影響力。
二、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 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本次修訂提高一般型服務 方案獎金上限至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含稅)。
三、修訂計畫公告於本署青年志工網站 (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並開放申請 (含跨115年至116年服務方案),請協助於相關網站公告 訊息,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於線上申請提案。
四、另本署設有12家青年志工中心,提供計畫撰寫提案申請、 出隊服務之相關輔導與協助,聯絡方式如下連結 (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content /m_centers.php),歡迎就近與各中心專案人員聯繫。

下載檔案 - #1152206830_d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