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少表遴選作業規定。
二、目的:
(一)基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條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提升少年表意權意旨。
(二)為落實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針對少年輔導相關福利政策邀請少年代表參與協調、研究、 審議、諮詢及推動。
三、本案預計於9月21日(星期日)安排說明會,凡對本遴選作業 有興趣或有報名意願者,歡迎蒞臨參與;說明會詳
細資訊請與李文倩督導聯繫(bm1655@gov.taipei/02-23467585分 機1207)。
下載檔案 - 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第2屆少年代表遴選實施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