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一、為推動校園無現金,培養學生理財規劃習慣,現配合中央 振興紓困方案,本市學生使用數位學生證於109年7月15日 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累計消費滿新臺幣(以下同)3,000 元,除中央補助2,000元回存至該卡片,本市再加碼補助 500元,透過學生證悠遊卡的使用,讓學生培養無現金支付 習慣;又學生證本身就是悠遊卡,悠遊付有加值悠遊卡、 查詢刷卡紀錄之功能,為使學生完整學習理財規劃,倘下 載悠遊付並綁定學生證,開通後即可再領取悠遊付加碼回 饋之500元。
二、因學生大多為未成年,考量到對於使用金錢之成熟度,爰 選定高中職學生作為辦理對象,108學年度(109年7月15日 持有本市數位學生證之高中職學生(含高三畢業生及領 有在臺居留證之外籍生)皆可參加。
三、109年7月1日起上網(https://imark.gov.taipei)輸入身分 證字號、數位學生證悠遊卡卡號及手機號碼綁定,109年7 月15日開始累積消費滿3,000元,待收到悠遊卡公司通知簡 訊,即可至四大超商靠卡回存2,500元(中央補助2,000元+ 市府補助500元),下載悠遊付註冊成功並綁定學生證,即 可再領取悠遊付儲值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