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單位資料
語言教室使用辦法
單位:教務處
2018/02/26
私立靜修女中 語 言 教 室 使 用 辦 法
  • 語言教室借用開放對象為全校各單位(含學生社團)。
  • 語言教室開放、使用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10 至 12:00 下午 13:10 至 17:00
  • 語言教室使用順序為
  1. 教務處課程表所列之語言相關課程。
  2. 教師因課程臨時需要。
  3. 本校各單位所舉辦之英日語教學相關研討會或研習課程。
  4. 本校社團語言相關研習課程。
  5. 其他。
六、 語言教室使用申請手續為
1、 需整學期固定時間使用語言教室者,請於開學前洽教學組申請完成。
2、 非整學期固定時間使用者,請於使用時間前一天提出申請。
七、 注意事項
  1. 使用期間,語言教室內的設備有損壞或遺失者,使用單位必須負賠償之責任。
  2. 請遵守本校訂定之語言教室使用規則,確實登記使用記錄,違者取消使用權。
  3. 進入教室應先脫鞋並將鞋子放置物櫃內。
  4. 除相關書本及紙筆外,不得攜帶飲料、食品,運動器材等進入教室。
  5. 上課時按照編號就座,不得隨便更換位置,如機器故障,經報告後始得換機操作,否則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
  6. 學生使用前應檢查座位上之機具是否有損壞如未報告應由該座位學生負責賠償。
  7. 使用中如機器有問題,應立即請教老師切勿自行處理。
  8. 老師專用之主控機不得任意操作,以免破壞或中段程式亦不得私自叫出程式。
  9. 教室內保持肅靜及整潔,切勿喧嘩或亂丟紙屑。
  10. 依教師指示使用耳機,不得拉扯耳機輸出線以免損壞。
  11. 使用完畢離機前,務必檢查是否關機,物歸定位。各班負責同學協助老師檢查設備關閉門窗與電源,並請老師填寫使用狀況表,以便維護。
10. 未盡事宜悉遵照上課教師的說明。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公布之。
九、 本辦法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下載檔案 - 私立靜修女中語言教室使用辦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