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單位資料
赴日交換生申請資料
單位:教務處
2018/02/06
申請日期:3月30日繳交申請文件(請參考附件)

條件
  1. 具有基本日語會話能力。
  2. 個性開朗活潑且獨立,品行成績優良者。
  3. 務必成為接待家庭者,面試前有接待經驗者優。
  4. ★★合格者在出國前7-8月及回國後7月到隔年3月初(或9月-6月)務必擔任接待家庭為期約一年。(無法接待者請勿申請!!)
  5. (無法接待者請勿申請!!)
  6. 須回靜修繼續完成高中課業(不得休學或在國外就學)
  7. 身心健康者(需醫院健檢證明)
  8. .家庭經濟能力佳(需付銀行財力證明)
3/30前繳交下列書面資料(至教務處綜高組網頁下載)依順序放在檔案透明L夾
  1. ※赴日交換生申請書(附件)
  2. ※誓約書(附件)
  3. 自傳(中文和日文或英文共兩份)
  4. 導師推薦函(請放入信封彌封)
  5. 護照影本
  6. 健康檢查報告書--至附設體檢之公立醫院檢查,體檢(汽機車體檢+ X光.內容須記載病史,不需抽血、)!不是健檢
  7. 無處罰證明(請至教官室申請)
  8. 附一上(或二上一年級)成績單.
  9. 合格後補件
  10. 長英文財力證明(請家長至銀行申請)
  11. 下學期第一次段考成績(若來不及可補件)
  12. 海外留學保險證明                 

下載檔案 - 赴日交換學生申請文件.doc